2019鄂州市实行新退休人员养老金预发制度及养老金待遇调整,今年上半年有多名企业新退休人员预发了养老金,来保障了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由于退休金进行调整,7月开始将按新的标准发放养老金待遇。今天,由楚汉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问题解答。
一直以来,因鄂州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统计发布时间较晚,每年1至5月份新退休人员退休待遇不能审核,退休金要等到6月份以后才能核定及发放,社会反响很大。
2019鄂州市实行新退休人员养老金预发制度及养老金待遇调整
近日,从市社保局获悉,2019年全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全面完成,退休人员从7月开始将按新的标准发放养老金待遇,并补发1—6月份调整的工资。
根据《关于2019年调整全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鄂人社发[2019]24号)精神, 2018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均可参加此次待遇调整。这次待遇调整仍然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三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主要体现社会公平原则,同一时间段人员调整标准一致;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长得原则,缴费时间越长,缴费标准越高,工资调整越多;适当倾斜体现对建国前参加工作人员、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特殊群体人员的关怀,不同类型人员分别再调整一定的待遇。
今年的养老金待遇调整,是企业退休人员继2005年以来的第15次连调,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实行与企业退休人员同政策调整待遇以来的第3次连调,我市共有71163名企业退休人员、12846名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参加了本次调整,经过调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月增加养老金支出960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月增加养老金支出2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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